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信息化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HFCZ1368
原公告日期:2017年04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信息化设备采购答疑公告 “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7HFCZ1368)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是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文件上传的是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问题。 答:合肥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均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进行公示。 2、关于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招流程与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操作流程(暂行)是否一致问题? 答:合肥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网招规定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3、关于本次项目质疑提出的问题? 答:根据投标供应商质疑内容情况,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回复。 4、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第十三条中有关成本的问题? 答:在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条款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投标供应商并要求投标供应商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说明或补正。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投标供应商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5、关于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中第4.2条如何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使用? 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其他符合政府采购法律规定可以合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关于本项目使用的网络交易系统平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统一的标准的网络招标系统平台? 答:本项目使用的网络交易系统平台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符合国家统一标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9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050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