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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2017年专项仪器仪表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HFCZ0577
原公告日期:2017年05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2017年专项仪器仪表设备采购答疑公告 “合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2017年专项仪器仪表设备采购第2.4.6包”项目(项目编号:2017HFCZ0577)答疑公告如下: 1、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本地化服务,投标文件格式中本地化服务一览表备注可不提供此表,请问以何为准? 答: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本地化服务一览表。 2、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9项中约定,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4)承诺中标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采购需求中部分设备要求:为保证售后服务的时效性,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本地化服务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9项),并提供办公地址与售后服务人员的姓名电话。请问如我公司本地化服务为承诺中标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的,是否还需提供办公地址与售后服务人员的姓名电话? 答:承诺中标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的,可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本地办公地址与售后服务人员的姓名电话。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24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052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