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标准化建设专用仪器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HFCZ0948
原公告日期:2017年06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标准化建设专用仪器采购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标准化建设专用仪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7HFCZ0948)答疑公告如下: 一、第2包土壤汞测定仪答疑公告 1、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的“一、技术要求”中“3.1主机系统要求:测汞仪主机1台(包含催化管、金汞齐、除温管、检测器一套),70位自动进样器1套”,“*4.16自动进样器:40位以上样品位自动进样器”。 以上两条参数一个70,一个40互相矛盾,请明确。 答:以上条款调整为“3.1主机系统要求:测汞仪主机1台(包含催化管、金汞齐、除温管、检测器一套),40位及以上自动进样器1套”,“*4.16自动进样器:40位及以上样品位自动进样器”。 2、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的“一、技术要求”中“*4.17仪器升级:可升级附件氯化亚锡还原原理的连续流动注射进样的样品处理系统。符合地表水和饮用水及食品中汞测定国家标准,采用机械臂式的全自动进样及样品处理方式,并含有独特的高汞保护系,随时检测样品含量,防止高浓度汞造成的污染”。 对于直接进样测汞仪来讲,应该如1.1所写无论固体液体气体都是可以直接测量的,不需升级,不用增加额外配置和费用。而且此项目名称就是土壤测汞仪,不应以升级作为限制其他品牌的参与竞争的条款。建议改成:仪器可直接连续测量土壤,地表水和饮用水,采用全自动进样处理方式,并含有的高汞保护系,随时检测样品含量,防止高浓度汞造成的污染。 答:本次采购是针对土壤汞测定的专用仪器,采购人不考虑升级使用,故删除4.17条款。 3、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的“一、技术要求”中“*4.5检测器及光路:采用双光束光路和双紫外光电检测器,自动背景扣除,仪器即开即用”。 直接测汞仪是一种独特的分析仪器,它的量程非常宽,为了覆盖较宽的量程,所有的直接测汞仪都有一长、一短两个吸收测量池,根据朗博比尔定律长池测量低浓度样品,短池测量高浓度样品,结果自动选择合适的吸收测量池。为了保证这两个吸收池的结果一致性,光路设计采用了特殊的同光源方式,即一个光路一个检测器同时测量两个结果,目前所有直接测汞方法都是采用同光源设计。建议修改为:4.5检测器及光路:采用稳定的光源和光路设计,信号值不受环境变化影响,自动背景扣除,仪器即开即用。 答:此条调整为“*4.5检测器及光路:采用稳定的光源和光路设计,信号值不受环境变化影响,自动背景扣除,仪器即开即用”。 二、本项目第2、3、5包招标文件的“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中“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06月26日09:30”。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21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