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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7年蜀山区中小学办公桌椅等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HSCZ1867
原公告日期:2017年06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7年蜀山区中小学办公桌椅等设备采购项目答疑及延期公告 “2017年蜀山区中小学办公桌椅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7HSCZ1867)
答疑及延期 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表”中:“木质产品质量与环保”评分标准要求“2. 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且范围包含:屏风工作位、办公桌、办公椅、班台、会议桌、会议椅、条形会议桌、文件柜;具有八项的得5 分,具有六项或七项的得3分,具有四项或五项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请问办公桌与班台是否属于同一种产品,办公椅与会议椅是否属于同一种产品? 答:删除上述要求中“班台”,办公椅与会议椅因规格、款式、造型不同,故不属于同一种产品;此项要求现变更为:“2. 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且范围包含:屏风工作位、办公桌、办公椅、会议桌、会议椅、条形会议桌、文件柜;具有七项的得5 分,具有五项或六项的得3分,具有三项或四项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表”中:“图书架产品质量及基本资质”评分标准要求“1.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2分;2.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获得中国图书馆学会企业团体会员证书得1分;3.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获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标准化良好行为AAA级企业证书得1分;4.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1分”, 现变更为: 所投产品质量及基本资质 1.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2分; 2.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获得中国图书馆学会企业团体会员证书得1分; 3.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获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标准化良好行为AAA级企业证书得1分; 4.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上述“所投产品”指采购需求中任一产品即可。 0-5分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表”中:“原材料及产品检验报告”评分标准要求“1. 投标供应商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
加盖“CMA”、“CAL”标志的实木复合板、橡胶木、木皮、三聚氰胺饰面实木复合板、白蜡木、锁具、铰链、导轨、布艺面料、PP产品检测报告扫描件,全部提供的得满分4分,缺一项扣0.5分”,投标产品中并没有需要三聚氰胺面实木复合板和白蜡木的原材料,请问是否可以删除上述两项原材料检测报告? 答:采购需求中会议桌的材质用到白蜡木原材料,保留此项要求;删除三聚氰胺面实木复合板检测报告扫描件要求;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表”中:“原材料及产品检验报告”评分标准要求“2.投标供应商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加盖“CMA”、“CAL”标志的办公桌、橡木会议椅、屏风工作位、条形会议桌、实木复合文件柜、钢制文件柜、阅览桌、阅览椅成品检测报告扫描件,全部提供的得满分4分,缺一项扣0.5分”,投标产品中并没有实木复合文件柜,请问是否可以取消提供实木复合文件柜检测报告扫描件? 答:采购需求中“木质文件柜”是采用中密度板与实木封边相结合的生产制造复合工艺,即为“实木复合文件柜”; 5、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13:30”,现延期到“2017年7月5日13:30”; 6、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8号开标室; 7、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6月21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