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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口腔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2017HFCZ1362
原公告日期:2017年06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口腔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答疑公告 “合肥市口腔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17HFCZ1362)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六章采购需求第四点报价要求中“原电梯拆除并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医院内)、管道内部改造、电梯机房墙体内部粉刷及地面铺设PVC等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请问招标文件中提到旧梯拆除,请明确拆除后的旧梯归采购人所有还是归投标供应商所有? 答:拆除后的旧梯归采购人所有。 2、对招标文件中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二点电梯技术规格一览表中“开门方式:自动中分”;在轿厢个性化要求中“客梯:中分门”、“无障碍电梯:侧开门”。请明确两台电梯的开门方式。 答:客梯开门方式为中分门,无障碍电梯开门方式为侧开门。 3、招标文件P42技术评审中“所投电梯品牌业绩”中备注第2条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及合同内所有电梯均已安装完毕且已全部通过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验收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因要求提供的合同份数较多且金额较大,合同中电梯数量很多,对应的验收报告扫描件就有几百页,且投标文件中“投标业绩承诺函”已明确承诺提供的合同中所有电梯都已全部验收合格,此条能否取消对于验收报告的要求? 答:可以取消,修改为“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业绩合同中不能体现合同金额、签订时间或电梯品牌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29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