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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包河区法院五六楼办公场所空调更换
原项目编号:2017HBCZ2657
原公告日期:2017年06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法院五六楼办公场所空调更换 “包河区法院五六楼办公场所空调更换”项目(项目编号:2017HBCZ2657)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详细评审“设备技术”评分标准“2、空调室外机压缩机:(1)全部采用直流变频压缩机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采用低压补气增焓技术的另加3分。…”能否修改? 答:修改为:“2、空调室外机压缩机全部采用直流变频压缩机的得6 分,…”。 2、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产品综合能效IPLV(C)”评分标准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投标供应商资信” 评分标准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请问属于两创产品折扣政策的具体折扣为多少? 答: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对自主技术创新和首创型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中相关说明。 5、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业绩是否有金额限制?是否必须为已完工业绩? 答:投标供应商资格初审业绩无金额限制。本项目要求的业绩正在施工和施工完成的项目业绩均可。 6、多联机空调室内机技术参数要求带有辅助电加热,是否可以取消?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7、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 6622373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5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