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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轻工业技师学院多媒体报告厅建设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HFCZ1563
原公告日期:2017年06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轻工业技师学院多媒体报告厅建设设备采购延期、答疑及变更公告 “安徽轻工业技师学院多媒体报告厅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7HFCZ1563)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10:30”,现延期到“2017年7月21日10:30”;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2号开标室。 3、招标文件中:第六章“采购需求”中“高清摄像机”中“6.★支持通过一条标准SDI线连接高清云台摄像机,即可实现视频传输、POC供电和云台控制功能。投标时提供高清主机支持POC供电的证明文件或软件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本条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修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中: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录直播主机”中 “5.★录播主机支持通过一条标准SDI线连接高清云台摄像机,即可实现视频传输、POC供电和云台控制功能,投标文件中提供高清主机支持POC供电的证明文件或软件截图”, 本条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修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中: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录直播主机”中“8.★录播主机电源设计应充分考虑安全因素,保证特殊环境如潮湿环境下设备的使用安全性,主机应采用DC24V安全电源供电具有上电缓冲功能的保护电路,提供上电缓冲保护电路的专利证书或第三方有权机构的证明文件”,本条是否可以修改? 答:删除本条要求。 6、招标文件中: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录直播主机”中“1.应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提供视频信号处理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本条是否可以修改? 答:删除本条要求。 7、招标文件中:第六章“采购需求”中 “录播软件”中“7.★与录播主机同一品牌,投标时提供国家版局颁发的录播云课堂软件著作权证书及流媒体管理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本条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修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中:第六章“采购需求”中“高清摄像机”中“8.★功耗不得大于6.5W”,本条是否可以修改? 答:删除本条要求。 9、招标文件中: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专业功放”中“为保证售后服务及管理的一致性,会议系统设备(包括:音箱、功放、调音台、音频处理器、网络控制主机、无线触摸屏、无缝切换混合矩阵、高清摄像机、录播主机)需为同一厂家产品”,本条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条修改为“为保证售后服务及管理的一致性,会议系统设备(包括:音箱、功放、调音台、音频处理器、网络控制主机、无线触摸屏、无缝切换混合矩阵、高清摄像机、录播主机)须互相兼容。” 10、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录直播主机”中“3.★录播主机至少支持接入2路SDI、1路VGA/HDMI信号输入,支持2路HDMI输出”,现变更为“3.录播主机至少支持接入2路SDI、1路VGA/HDMI信号输入,支持2路HDMI输出。” 11、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录直播主机”中“11.★录播主机支持一键启动录制、一键结束录制、一键锁定VGA”,现变更为“11.录播主机支持一键启动录制、一键结束录制、一键锁定VGA。” 12、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录播软件”中“1.★提供满足课程录制功能的云课堂操作平台软件,软件采用嵌入式嵌入录播主机中”,现变更为“1.提供满足课程录制功能的云课堂操作平台软件,软件采用嵌入式嵌入录播主机中。” 13、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录播软件”中“5.★应考虑提供多样化的转场特效,使画面切换更加柔和、不突兀。至少提供8种转场特效,包括淡入淡出、渐变、左侧/右侧划入等。提供软件界面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现变更为“5.应考虑提供多样化的转场特效,使画面切换更加柔和、不突兀。至少提供8种转场特效,包括淡入淡出、渐变、左侧/右侧划入等。提供软件界面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 14、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采购需求”中““高清摄像机”中“3.★为了录制动作更顺畅,录制帧率至少为60帧”,现变更为“3.为了录制动作更顺畅,录制帧率至少为60帧”。 15、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前注”中“10、技术参数中,加“★”的条款为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响应或优于,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变更为“10、技术参数中,加“★”的条款为主要技术参数,不作为初审项,详见评分标准。” 16、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中“技术参数:根据技术参数的响应性进行综合打分: 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0分;2)有非★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现变更为“技术参数:根据技术参数的响应性进行综合打分: 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0分;2)有非★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3)有★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网址: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7月6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