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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瑶海社区教育学院阅览室建设
原项目编号:2017YHHJ0116
原公告日期:2017年07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瑶海社区教育学院阅览室建设项目答疑变更公告 “合肥市瑶海社区教育学院阅览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17YHHJ0116)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第19项“云资源数字图书馆”中的参数要求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下所列出版社的授权协议复印件或影印件不少于8份:国家图书馆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国致公出版社、敦煌文艺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华夏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北京公司、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出版社”。 问题1、如投标单位为代理商,那么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授权协议指的是出版社对生产厂家的授权,还是出版社对投标单位的授权? 答:本项要求提供的授权协议是指“出版社对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的授权”。 问题2、授权协议是否格式自拟?可否直接使用招标文件附件中所提供的“出版社供货服务承诺函”格式? 答:授权协议格式自拟。 问题3、所谓授权协议指的是出版社对纸质图书的授权,还是出版社对数字图书资源的授权? 答:是指“出版社对数字图书资源的授权”,授权协议上须载明为出版社对“数字图书资源”的授权。 问题4、此项授权协议可否在响应文件中做出承诺:“若中标,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方提供”?响应文件中是否可以暂时不提供? 答:可以。请按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前注第7条“7、下列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原厂授权、原厂供货服务承诺函、原厂技术服务承诺书或要求加盖原厂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如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如果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将在供货前向采购人提供上述资料,逾期未提供的,按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约定执行。 二、采购需求第20项“200W星光级高清红外半球型网络摄像机”有4项参数要求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问题:可否取消此项要求? 答:原采购需求第20项“200W星光级高清红外半球型网络摄像机”第4、5、6、9条参数要求“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现予以删除此项要求,现变更为在本项产品参数最后增加以下条款“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在供货前进行产品现场演示,如发现不能满足上述参数,可以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及相应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三、采购需求第11和17项,要求提供生产厂家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问题:可否取消此项要求? 答:取消。原采购需求第11项“▲馆员工作站”第7条“提供生产厂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现删除此项要求;原采购需求第17项“▲RFID管理软件”第4条“提供生产厂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现删除此项要求。 四、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与漕冲路交口西南侧瑶海建设大厦二楼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551-64690325 传真:0551-64690325 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7月18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