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肥西县公安消防大队特勤中队、战勤保障中队营产营具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FXHZ0341
原公告日期:2017年07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肥西县公安消防大队特勤中队、战勤保障中队营产营具采购项目的疑问答复 各投标单位: 肥西县公安消防大队特勤中队、战勤保障中队营产营具采购项目的疑问答复如下: 问:因为我公司在2017年06月29日下载了肥西县公安消防大队特勤中队、战勤保障中队营产营具采购”项目需求的标前公示中明确注明此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所以我公司才报的名,并于2017年07月12日上午报名缴费后,下载了招标文件,通过阅读发现此次的招标活动的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标前公示和招标文件前后发生了如此实质性的变化。 答:为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我中心将该项目采购需求予以标前公示,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同时在标前公示中的项目需求书中明确写明“以下需求仅供参考,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内容为准,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7月20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