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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紫蓬地税分局办公用品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FXHX0357
原公告日期:2017年08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紫蓬地税分局办公用品采购(二次)项目疑问答复 各投标单位: 紫蓬地税分局办公用品采购(二次)项目疑问答复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26-39页采购需求中,序号2台式计算机、序号24笔记本电脑、序号25大屏电子显示屏(彩色),根据其对应的技术参数可以看出以上三种产品为特定品牌的特定型号产品。而招标文件第26页,相关说明: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项下投标的,以一家供应商计算有效供应商数量。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标注▲的产品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项下投标的,以一家供应商计算有效供应商。以上两点相互冲突,如何解决? 答:序号2台式计算机、序号24笔记本电脑、序号25大屏电子显示屏(彩色),不存在是特定型号产品,序列号2台式计算机、序列号24笔记本电脑:联想、惠普,戴尔都有产品满足参数要求。序列号25大屏电子显示屏(彩色):在参考品牌里有一系列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本次所有参数是要符合地税局系统的业务需求,不做更改。 以上解答已经说明两点不相互冲突,请各投标单位到市场寻找相对应的产品来投标。 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内容为准,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紫蓬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4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