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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自来水公司球墨铸铁配件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FCHN0360
原公告日期:2017年08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自来水公司球墨铸铁配件采购项目答疑 项目编号:2017FCHN0360 各投标人: 一、磋商文件“供应商需求前附表”第14项“供货地点”为:长丰县境内,请问:是指长丰县下辖全部乡镇还是指县城水湖镇附近? 答:供货地点是指在长丰县境内各乡镇。 二、磋商文件“供应商需求前附表”第15项“供货期限”为:分批供货,接到供货通知自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请问:1、每批供货数量怎么确定?2、供货周期是多长时间?采购需求清单内的所有产品是在一年内供货结束还是多长时间? 答:每批供货数量由采购人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送货;如果分批次供货,每次在5天内完成;如果能一次性全部供货也可以。 三、磋商文件“供应商需求前附表”第10项“付款方式”为:货到现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验收合格移交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余款转为质保金,按投标质保期年限等额返还。请问:供货期限是分批供货,如果供货周期较长(数月甚至一年),等货送结束才支付合同金额的50%显然不合理。所以货款是否可以改为按批支付? 答:如果是分批供货货款可以按批支付。 四、招标需求清单内的产品种类、数量、规格型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会有变化? 答:不变。 磋商文件中如有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551-62720129,传真:0551-66396137。 长丰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8月24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