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防洪所小型应急发电机及备用水泵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HFCJ3243
原公告日期:2017年08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防洪所小型应急发电机及备用水泵采购答疑公告 “防洪所小型应急发电机及备用水泵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7HFCJ3243)答疑公告如下: 1、谈判文件采购需求前注中 “9、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项下谈判的,以一家供应商计算有效供应商数量。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标注▲的产品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项下谈判的,以一家供应商计算有效供应商数量”, 如果出现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时,该如何判定谁是有效的投标人呢,该条内容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可修改,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28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