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警察部队庐江县消防大队城市主战消防车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LJHZ0966
原公告日期:2017年09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国人民警察部队庐江县消防大队城市主战消防车采购更正公告 现将我单位项目编号为“2017LJHZ0966”的“中国人民警察部队庐江县消防大队城市主战消防车采购”更正公告如下: 1、将招标文件第6页,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条付款方式:更改为“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车辆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5%。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后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无息)。” 2、将招标文件第21页,16.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这一行的税费,更改为“底盘泵炮免税”。 3、将招标文件第60页,第2条交货期及完工期:更改为“底盘到港后三个月内交付”。 4、将招标文件第60页,第3条免费质保期:更改为“免费质保期不低于2年”。 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本项目联系人:邢工 电话:87388117 中国人民警察部队庐江县消防大队 2017年9月11日
三、附件
附件:变更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