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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图书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HFCZ3311

原公告日期:2017年09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图书采购变更公告

“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图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7HFCZ3311)变更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前注中原为“7、下列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原厂授权、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厂技术服务承诺书及要求加盖原厂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在供货前向采购人提供上述资料,逾期未提供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现变更为7、下列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原厂授权、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厂技术服务承诺书及要求加盖原厂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时无需提供,供货前应向采购人提供上述资料,逾期未提供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二、采购要求及说明4、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本项目需要的重点出版社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内容须包含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出版单位联系人、出版单位所在地联系电话等信息。如果经核实,投标供应商出具虚假授权书的,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予以处理。本项目需要的重点出版单位名单:人民文学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新华出版社、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国家图书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黄山书社、安徽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社、安徽文艺出版社、北京时代华文书局、吉林文史出版社、岳麓书社。格式详见附件。(为保证图书质量,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采购需求中列明的出版单位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如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如果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将在供货前向采购人提供上述资料,逾期未提供的,按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现变更为4、投标供应商供货前提供以下本项目需要的重点出版社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内容须包含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出版单位联系人、出版单位所在地联系电话等信息。如果经核实,投标供应商出具虚假授权书的,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予以处理。本项目需要的重点出版单位名单:人民文学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新华出版社、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国家图书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黄山书社、安徽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社、安徽文艺出版社、北京时代华文书局、吉林文史出版社、岳麓书社。格式详见附件。”

3、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图书采购评审表”中序号8“重点出版社授权书或相关承诺”要求。

4、删除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十三.相关授权或承诺书”。

5、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

附件:变更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