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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中医院磁共振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HCCZ3879
原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中医院磁共振采购项目 答疑及变更 公告 “长丰县中医院磁共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7HCCZ3879) 答疑及变更
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货物需求表” 中第2.12项原要求:“★2.12 患者检查孔径 ≥70 cm”,现变更为“★2.12 患者检查孔径 ≥60 cm”; 2、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货物需求表” 中第2.15项原要求:“★2.15 磁体长度(不包含外壳) ≤160cm”,现变更为“★2.15 磁体长度(不包含外壳) ≤170cm”; 3、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货物需求表” 中第5.1项参数要求:“一体化射频接収线圈,必须包括: 具备一体化线圈联合扫描技术”,请问上述参数是否可以修改或删除?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上述参数要求不具有限制性,且为非★号技术指标,不满足时仅予以扣分; 4、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货物需求表” 中第11.11项“心脏成像”的参数要求是否可以修改或删除?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上述参数要求不具有限制性,且为非★号技术指标,不满足时仅予以扣分; 5、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货物需求表” 中第15.6项原要求:“★15.6 原厂独立后处理工作站 具备2套”,现变更为“15.6 原厂独立后处理工作站 具备2套”; 6、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表” 中:技术分“技术参数及要求”评分标准现变更为: 技术参数及要求 所投设备技术指标配置要求均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得40分。 1、第2.2项参数不满足的,得0分; 2、除第2.2项参数外的其他带 “★”参数每一项不满足扣5分,其它非“★”参数每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至0分为止。 0-40分 7、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9:30”,现延期到“2017年11月2日9:30”; 8、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3号开标室; 9、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9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