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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钢结构检测中心空调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FCHZ0403

原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钢结构检测中心空调采购

项目答疑变更

           项目编号: 2017FCHZ0403

各投标人:

一、  答疑

1在招标文件20171016日的答疑中所改变的“每提供一个多联机系统节能工程检查评价证书A级的加1分,满分3分。”这里指的是否就是“中央空调系统节能工程在役跟踪检查合格证书”?

答:是。

2在招标文件20171016日的答疑中所改变的“所投主要空调设备的制造上在变频技术领域获得过国家科技技术进步奖的,每证得2分;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证得1分。满分4分。”此条设置明显在为某品牌的空调加分,因为空调领域获得过科学进步奖的品牌少之又少,在变频领域获得的科学进步奖的也只有格力一家品牌(可在国家科学进步奖获奖记录上查到),此条要求明显不合理,建议招标人改成:在空调领域获得科学进步奖的,每证得2分;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证得1分。满分4分。

答、见下表变更内容。

3招标文件对空调设备参数要求,建议删除对制冷功率的要求,允许制冷功率正负偏离,以满足更多的投标品牌参与。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要求:主要产品品牌得分“排名第一的,得10分;排名第二的,得8分;排名第三的,得6分;其余排名,得0分”。招标文件作此要求目的是采购性能优良的产品,由于本次招标的产品为变频多联中央空调,专业性比较强,而那些生产家用产品的厂家由于市场需求量大,其品牌排名自然靠前,而其在细分的中央空调领域甚至于还是入门级的小学生,不利于业主采购到性能优良的产品,建议修改为:“根据多联机产品的生产历史、主要核心技术、工艺、压缩机等主要部件进口情况横向比较,综合打0-10分”。

答:按变更内容执行。

二、变更 

1、 招标文件第353637页: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详细评审时,根据投标产品已确定的品牌所属类别,对各有效投标人的品牌得分进行汇总,得出各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品牌合计分,并按综合品牌合计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得10分;排名第二的,得8分;排名第三的,得6分;其余排名得0分。(同一排名的投标人数可为两家及以上,且不占用下一排名的名额)

本项目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6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4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信分

60分)

技术参数响应性

根据各家所投产品规格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判定实质性响应情况,综合对比给予打分。好的,得17-15分;较好的,得14-12分;一般的,得11-8分;实质性不响应的,得1-0分。

0-17

主要产品品牌得分

排名第一的,得10分;排名第二的,得8分;排名第三的,得6分;其余排名,得0分。

0-10

空调器

根据各家所投产品的质量、性能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比打分。好的,得7-6分;较好的,得5-4分;一般的,得3-2分;较差的,得1-0分。

0-7

产品资信

1、每提供一个多联机系统节能工程检查评价证书A级的加1分,满分3分。

2、所投主要空调设备的制造上在变频技术领域获得过国家科技技术进步奖的,每证得2分;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证得1分。满分4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

0-7

合同业绩

2014年度以来,投标人具有多联机中央空调销售安装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每例得8分;50-100万元的,每例得4分;50万元以下的,每例得2分。满分8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证书真实性负责。

0-8

售后服务

所投品牌制造商在合肥地区有售后服务网点,且人员不少于30人的,得3分;10-30人的,得2分;10人以下的,得1分。

注:如售后服务网点是生产厂家直营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如非直营,须提供合作协议。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社保证明或其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

0-3

报价合理性

根据投标供应商报价合理性,由评委酌情评分,本项最高2分。

0-2

整体情况

根据产品的技术参数响应性、品牌、质量、性能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好的,得6分;较好的,得5分,一般的,得4-3分,较差的,得2-0分。

0-6

价格分

4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

 

变更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详细评审时,根据投标产品已确定的品牌所属类别,对各有效投标人的品牌得分进行汇总,得出各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品牌合计分,并按综合品牌合计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得15分;排名第二的,得10分;排名第三的,得6分;其余排名得0分。(同一排名的投标人数可为两家及以上,且不占用下一排名的名额)

本项目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7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信分

70

技术参数响应性

根据各家所投产品规格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判定实质性响应情况,综合对比给予打分。好的,得17-15分;较好的,得14-12分;一般的,得11-8分;实质性不响应的,得1-0分。

0-17

主要产品品牌得分

排名第一的,得15分;排名第二的,得10分;排名第三的,得6分;其余排名,得0分。

0-15

空调器

根据各家所投产品的质量、性能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比打分。好的,得12-10分;较好的,得9-7分;一般的,得6-3分;较差的,得2-0分。

0-12

产品资信

1.每提供一个中央空调系统节能工程在役跟踪检查合格证书的加1分,满分3分。

2.所投主要空调设备的制造商在空调领域获得过国家科技技术进步奖的,每证得2分;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证得1分。满分4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

0-7

合同业绩

2014年度以来,投标人具有多联机中央空调销售安装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每例得8分;50-100万元的,每例得4分;50万元以下的,每例得2分。满分8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证书真实性负责。

0-8

售后服务

所投品牌制造商在合肥地区有售后服务网点,且人员不少于30人的,得3分;10-30人的,得2分;10人以下的,得1分。

注:如售后服务网点是生产厂家直营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如非直营,须提供合作协议。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社保证明或其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

0-3

报价合理性

根据投标供应商报价合理性,由评委酌情评分,本项最高2分。

0-2

整体情况

根据产品的技术参数响应性、品牌、质量、性能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好的,得6分;较好的,得5分,一般的,得4-3分,较差的,得2-0分。

0-6

价格分

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2、本项目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由“2017年112日14:30变更为“2017年1110日9:00”。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551-62720129,传真:0551-66396137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1026

 

三、附件

附件:答疑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