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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庐江县消防大队水罐消防车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LJHZ0950

原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庐江县消防大队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答疑公告

 

现将我单位项目编号为“2017LJHZ0950”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庐江县消防大队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答疑公告如下:

1、我司报名参加了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庐江县消防大队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编号:2017LJHZ0950,在制作标书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中第十二章投标授权书(见招标文件第67页)对被授权人社保没有要求,但是在编制软件中,对此项却有要求,所以想进一步咨询,我司在制作标书过程中应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人:邢工   电话:0551-87388117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庐江县消防大队

                      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1030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