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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装备器材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FCHN0457
原公告日期:2017年11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装备器材采购公告变更 (项目编号:2017FCHN0457) 各供应商: 1、招标公告中的“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办法:2、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9,00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变更为“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办法:2、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2、涉及费用退还事宜的,请将本项目报名回执码、费用退还声明(退还声明具体格式详见附件),送给(或传真给)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部)余工办理费用退还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本文件为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磋商公告、磋商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联系人:周 工 联系电话:0551-62720125、62720129 传真:0551-66396137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1月9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