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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7年蜀山区部分学校智慧课堂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HSCZ4529
原公告日期:2017年11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7年蜀山区部分学校智慧课堂设备采购 答疑公告 “2017年蜀山区部分学校智慧课堂设备采购(项目编号:2017HSCZ4529)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资质第2条是否可以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是否可以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 “产品资质与技术要求”中评分要求?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 “产品资质与技术要求”修改为: 产品资质与技术要求 1.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模式二产品带有“智慧课堂”字样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及第三方评测报告扫描件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 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模式二教师的移动教学终端设备具有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同屏播放技术相关证明材料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模式二产品具有对互联网文本及音视频的不良信息进行安全监控技术的应用案例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 为保证语文、英语等语言类学科中朗读跟读的学习效果,投标供应商所投模式二智慧课堂产品具备语言合成技术,提供具有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技术水平评测报告或相关技术成果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0-4分 3、是否可修改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中:模式二内的采购需求? 答:本项目采购包含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及多系统的集成,采购内容包含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中的信息综合业务网络工程,因属于信息化教育教学应用类服务内容,对语音类相关技术要求严格,且因师生的平板内包含了教师的教学数据和学生的学习数据,为保障安全性等原因,采购需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是否可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分办法 “现场演示”中的评分项? 答:现场演示要求的内容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对应设置,本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7年12月05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