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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体育馆场馆羽毛球地垫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HFCJ3842
原公告日期:2017年12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体育馆场馆羽毛球地垫采购第1包:地垫答疑及延期公告 “合肥市体育馆场馆羽毛球地垫采购第1包:地垫”项目(项目编号:2017HFCJ3842-1)答疑公告如下: 1、所投产品中PVC地板要求符GB8624-2006《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检验标准,该检验现通用标准为GB8624-2012标准,请问以何为准? 答:以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检验标准为准。 2、谈判文件只要求了可溶性重金属铅和可溶性重金属镉的检测,市场上PVC地板目前普遍进行四项重金属检测,分别为:可溶性重金属铬,可溶性重金属汞,可溶性重金属铅,可溶性重金属镉。该招标要求中环保检测项不完整,产品是否符合环保标准存在疑虑。请问是否要求四项重金属检测?如要求请明确具体参数要求? 答: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采购人保留对上述两项(可溶性重金属铅,可溶性重金属镉)标后送检的权利,检测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3、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移动式羽毛球网柱底座参数为区间值,请问其参数值是以什么为参考标准? 答: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延期公告如下: “合肥市体育馆场馆羽毛球地垫采购第1包:地垫”项目(项目编号:2017HFCJ3842-1)延期公告如下: 1、原谈判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10 :00 ,现延期至:2017年12月15日10:00; 2、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12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