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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办公家具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HFCZ4606
原公告日期:2017年12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办公家具采购答疑公告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7HFCZ4606)答疑公告如下: 一、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业绩要求1、投标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三级甲等医院,是否做修改?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技术资信评审表中企业规模及生产设备:(1)企业自有厂房占地面积(M²) : 5000(含)—10000(不含) ,得 2 分。 10000(含)—20000(不含),得 4 分。 20000 及以上,得 10 分。最高得 10 分。提供土地证扫描件。 荣誉及资信:(1)具有税务部门开具的近二年 A 级纳税证明得 1 分。 建议取消。 答复:修改为(1)企业厂房占地面积(M²) : 5000(含)—10000(不含) ,得 2 分。 10000(含)—20000(不含) ,得 4 分。 20000 及以上,得 6分。最高得 6分。提供土地证或经评委会认可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删除荣誉及资信:(1)具有税务部门开具的近二年 A 级纳税证明得 1 分。 三、(1)具有省级(含)以上工商行政管理管理部门颁发的驰名商标证书得 1 分。目前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管理部门已停止颁发驰名商标证书,是否修改? (2)获得市级(含)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如先进集体、 五一劳动奖状) 得 1 分。建议取消。 答复:(1)修改为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有效期内省级(含)以上工商行政管理管理部门颁发的著名商标证书。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得2分。(2)2012年1月1日以来获得市级(含)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得3分。 四、投标供应商业绩:除符合性评审业绩外,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办公家具业绩且:(1)单个合同业绩 100 万元(含)—300万元(不含)的得 1 分,在此基础上项目为与医疗单位签订的家具合同业绩的加 1分,最高得 2 分。 (2)单个合同业绩 300 万元(含)—500万元(不含)的得 2 分,在此基础上项目为与医疗单位签订的家具合同业绩的加 1分,最高得 6 分。 (3)单个合同业绩 500 万元(含)以上的得 3 分, 在此基础上项目为与医疗单位签订的家具合同业绩的加 3 分,最高得 9 分。 注:投标人符合性评审业绩不得分,本项满分22 分,同一业绩不累计得分,以得分高的及计算。业绩提供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原件备查。 建议修改 答复:修改为除符合性评审业绩外,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办公家具业绩且:(1)单个合同业绩 100 万元(含)—200万元(不含)的得 1分,最高得2 分。(2)单个合同业绩 200 万元(含)—300万元(不含)的得 2分,最高得 4分。(3)单个合同业绩 300万元(含)以上的得3分,最高得 6分。以上所有业绩在此基础上项目为与医疗单位签订的家具合同业绩的每个加 1分,最高得5分。 注:投标人符合性评审业绩不得分,本项满分17分,同一业绩不累计得分,以得分高的及计算。业绩提供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原件备查。 五、将招标文件资信分中“质保期内提供维保耗材种类、数量”修改为 “综合评审”:评委会根据对投标人的品牌、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耗材及五金配件情况综合打分,酌情给予0-7分。投标人需提供免费耗材、五金配件清单并标注品牌、规格型号,未提供的不得分。 六、将投标资格审查表中“提供家具厂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修改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为家具的生产厂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班工 电话:0551- 66223679,66223683 传真:0551- 66223674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28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