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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科技学院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教学科研设备购置

原项目编号:2017HACZ4786

原公告日期:2018年01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科技学院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教学科研设备购置项目第1包答疑公告

安徽科技学院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教学科研设备购置项目第1包(项目编号:2017HACZ4786)答疑公告如下:

1、本项目开标时间原为“2018012210:30”,现变更为“201801269:30”。

2、本项目开标地点原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15号开标室”,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11号开标室”。

4、能否修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电梯逻辑控制仿真系统”的 “大赛应用:须满足“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所使用的设备要求,能完成每年举行的智能制造挑战赛训练项目”要求。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能否修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可编程控制器模拟实验装置”的 “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机器人控制应用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要求。

答:删除上述要求。

6、能否修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建筑工程仿真综合实训软件”的 “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立项仿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要求。

答:修改为:投标文件中提供仿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7、能否修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建筑工程仿真综合实训软件”的 “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招投标仿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要求。

答:修改为:投标文件中提供仿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8、能否修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建筑工程仿真综合实训软件”的 “要求此产品功能模块参数应满足建设类院校的全国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规程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9、能否修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建筑工程仿真综合实训软件”的 “中标供应商须在供货前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演示,如不演示或演示内容与招标参数不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财政监管部门。预中标演示要求:为确保我校资产不重复购置同时确保我院学生仿真实训教学、考试的统一性,及新老软件数据库模块的无缝对接,要求投标软件需与我院已购三好虚拟仿真软件数据库及模块相兼容。中标供应商供货前向用户申请试装验证功能,最少四个学生端,验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软件功能及模块的参数要求”,未进行演示或演示不符合要求的,将被视为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财政监管部门进行处罚”要求。

答:修改为:中标供应商须在供货前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演示,如不演示或演示内容与招标参数不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财政监管部门。预中标演示要求:中标供应商供货前向用户申请试装验证功能,最少四个学生端,验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软件功能及模块的参数要求”,未进行演示或演示不符合要求的,将被视为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财政监管部门进行处罚。

10、能否修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建筑工程虚实结合教学实训软件”的 “为确保产品的功能完善与质量,所投产品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解决软件版权争议,确保有良好的后续升级及后续服务)及正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软件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功能性、易用性、易安装性、病毒检查等等做详细的测试,确保软件稳定适用)”要求。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1、能否修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建筑工程虚实结合教学实训软件”的 “要求此产品功能模块参数应满足建设类院校的全国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规程要求”要求。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112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