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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铁骑”勤务大功率摩托车及安全防护装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HFCZ4699

原公告日期:2018年01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铁骑”勤务大功率摩托车及安全防护装备采购答疑及延期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铁骑”勤务大功率摩托车及安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7HFCZ4699)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关于警用摩托车的“★防抱死装置、双电瓶系统、前4个警灯、5个警用爆闪、灭火器及支架、定制前装饰板,加装部分是货物的一部分,报价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的要求,以及车辆的发动机型式、最大功率、燃油供给方式、轴距、排量、最小离地间隙的要求能否适当调整?

答:(1)原招标文件警用摩托车技术要求中“发动机型式:水冷、双缸、四冲程”,修改为“发动机型式:双缸、四冲程”;

2)原招标文件警用摩托车技术要求中“轴距:1420mm≤轴距≤1450mm”,修改为“轴距≥1380mm”;

3)其他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中提供了的警用摩托车、骑行装备的参考图片,请问所投货物是否必须与参考图片一致?

答: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参考图片仅供参考,不具有限定性。

3、本项目供货及安装期限能否适当延长?

答:本项目供货及安装期限修改为“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交付所有货物并验收。”

4、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所投摩托车功率”项评分标准能否适当修改?

答: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所投摩托车功率”项评分标准修改为: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所投摩托车功率

所投摩托车发动机功率F

18.5KWF22KW,得3分;

22KWF25KW,得5分;

F25KW,得8分。

备注:以工信部车辆公告为准,提供公告页技术参数截图,未提供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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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延期公告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1239:30”,现延期到“20181269:30”;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4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119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