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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8HFCZ0500

原公告日期:2018年02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设备采购第1包:行政执法设备答疑及变更公告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设备采购第1包:行政执法设备”项目(项目编号:2018HFCZ0500-1)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1、评分标准中“综合评价”项第一条“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所选产品的品牌、市场占有率、知名度等情况横向对比后进行综合评价,按0-2分酌情评分”,请问此条是否可以修改?

答:此条并无不合理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评分标准中“信誉情况”项,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此项并无不合理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评分标准中“投标供应商资信”项,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删除“3、具有安防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没有不得分”要求,其余内容不变。

4、货物需求中要求提供移动执法终端(PC)产品彩页,软件功能截图,移动执法终端(PAD)产品资料(彩页、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参数说明文件),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产品彩页,软件功能截图,产品资料(彩页、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参数说明文件)等,是为了确保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所要求的功能需求,避免虚假响应,并无不合理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货物需求中移动执法终端(PC)要求“★2、所投产品制造厂商原厂售后服务通过客户联络中心标准体系(CCCS)钻石五星级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3、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通过ISO/IEC27001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4、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一级,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删除“★2、所投产品制造厂商原厂售后服务通过客户联络中心标准体系(CCCS)钻石五星级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要求,其余内容不变。

6、货物需求中移动执法终端(PAD)要求“★13.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国家强制 CCC 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证书及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此项并无不合理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货物需求中移动执法终端(PC)要求“显示器屏幕可开合180°”,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删除此项要求。

8货物需求移动执法终端(PC)要求“CPUi5-6267U( 主频 2.9GHz Max to 3.3GHz缓存 4MB )”,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此项并无不合理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货物需求中移动执法终端(PC)软件参数要求,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此软件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可以提供其他软件,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提供的软件与采购人现有管理系统可以无缝对接,实现互联互通。

10、货物需求中移动执法终端(PC)要求“生产厂商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 安全工程一级”,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此项并无不合理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货物需求中移动执法终端(PC)要求“生产厂商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 会(CNAS)可靠性实验室认可认证”, 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此项并无不合理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2、货物需求中移动执法终端(PAD)要求“2.处理器:八核以上64 位处理器,每核的主频≥1.5GHz(投标文件中明确处理器品牌、型号和每核主频具体数)” ,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此项并无不合理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3、评分标准中“投标供应商业绩”项,现变更为:自2015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设备供货业绩,每个合同得2分,最多得4分。

14、保留货物需求中移动执法终端(PC):显示器、CPU、内存、安全性、电池及重量参数前“★”,其余移动执法终端(PC)参数前“★”删除;保留货物需求中移动执法终端(PAD):处理器、内置存储、运行内存、触摸屏、摄像头及其他功能要求参数前“★”,其余移动执法终端(PAD)参数前“★”删除;保留货物需求中便携式打印机:最高打印分辨率、打印速度、打印宽度、纸张处理托盘、耗电量、电池可打印页数及五色墨水系统参数前“★”,其余便携式打印机参数前“★”删除。

15、招标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313

三、附件

附件:5-1答疑及变更公告(市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