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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第十中学级部多功能教室和录播教室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8HFCZ0483
原公告日期:2018年04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第十中学级部多功能教室和录播教室设备采购 答疑公告 “合肥市第十中学级部多功能教室和录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8HFCZ0483)答疑公告如下: 1、采购需求中货物需求序号1、序号3的多媒体触摸一体机设备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整机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检测报告中须体现上述10-13项★项。”请问可否修改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整机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 答: 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采购需求中货物需求序号7精品全自动录播系统软件要求“2、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和录播系统录制、直播的清晰度测试报告扫描件。3、投标文件中提供精品全自动录播系统软件、视频资源直播软件、智能导播软件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请问可否修改为“2、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扫描件。3、投标文件中提供精品全自动录播系统软件、智能导播软件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 答: 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采购需求中货物需求序号8高清录播主机中要求的软采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是否与货物需求序号7精品全自动录播系统软件中要求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重复? 答:货物需求序号8高清录播主机中要求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是对视频采集软件做出的要求,与序号7精品全自动录播软件部分的要求不冲突。本项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采购需求中货物需求序号27图像识别跟踪主机中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图像识别跟踪主机3C证书扫描件(委托人、制造商、生产企业为同一公司或分公司)”,请问可否修改为“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图像识别跟踪主机3C证书扫描件”? 答: 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04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