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新四中实验耗材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8HFCZ0501
原公告日期:2018年04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新四中实验耗材采购第2包:窗帘采购及安装答疑公告 “合肥新四中实验耗材采购第2包: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18HFCZ0501-2)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教学楼布料要求“1.★成分:棉14.3%,粘胶纤维30.4%,聚酯纤维55.3%;幅宽:2.8;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请问是否允许有误差? 答:根据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第7.3条款纤维含量允差规定“产品或产品的某一部分含有两种及以上的纤维时,纤维含量大于20%允许偏差为5% ”。故本次招标项目中纤维允许偏差为±5%,棉允许偏差为±1%。 2、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宿舍楼布料要求“★可萃取的重金属(汞)含量:汞≤0.2mg/kg;符合GB/T18885-2009 标准要求”,请问是否有误? 答: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售后服务保障中对于本地化服务没有明确的要求,是否可以提出明确具体要求,例如:“要求各投标人在合肥有指定的售后服务点,且售后服务点有独立的法人,营业执照涵盖窗帘经营范围,售后服务人员要求参加社保且出具缴纳社保证明等”? 答: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9条,已对本地化服务做了要求。 4、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所提出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请问符合哪一项国家标准要求? 答:符合所投产品行业国家标准均可,不限定具体的标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