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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乡核心景区监控及管理平台系统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8HLCZ1634
原公告日期:2018年05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乡核心景区监控及管理平台系统采购 答疑、变更公告 “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乡核心景区监控及管理平台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8HLCZ1634)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建议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详细审查中评分内容“投标供应商资质”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上述项设定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2、能否删除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 4 监控系统设计及顾问服务费 前期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实施过程中顾问服务费 项 1 的要求? 答:该项要求删除。 二、变更公告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要求 单位 数量 1 机房工程 现场选定一间30平左右管理用房改造为监控机房 项 1 3 监控平台对接 监控平台与上级平台无缝对接,支持上级平台授权操作 项 2 现变更为: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要求 单位 数量 1 机房工程 因采购人现场用房紧张,暂不能确定机房位置,需要二次深化设计。基本要求:现场选定一间约30平方米管理用房改造为监控机房,配备标准网络机柜6套,装修含吊顶、墙面粉刷、机房静电地板等,电路需要改造(含配电柜)、UPS容量不小于20KZA、电池配套不小于2小时、机房接地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要求。 项 1 3 监控平台对接 监控平台须与上级平台实现无缝对接,支持上级平台操作,投标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并考虑接入费用的风险。与上级平台对接的第三方授权服务费收费标准每个不超过5万元。 项 2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投标供应商业绩 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智能化信息系统供货及安装业绩的,每个得2分,满分4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类型、时间、金额等内容,须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以上业绩须为已完工业绩。 0-4分 现变更为: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投标供应商业绩 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智能化信息系统(至少包含视频监控系统)供货及安装业绩的,每个得2分,满分4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和验收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或验收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类型、时间、金额等内容,须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0-4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