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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公路管理局2018年交通制式服装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8HFCZ1716
原公告日期:2018年05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公路管理局2018年交通制式服装采购答疑公告 “合肥市公路管理局2018年交通制式服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8HFCZ1716)答疑公告如下: 问:本项目详细评审 “供应商荣誉”中“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连续合格企业的:①连续2-3年的,得2分;②连续4年及以上的,得3分”。据我公司了解,部分省市质监部门不颁发此荣誉,可否修改? 答: (1)详细审查中“供应商荣誉”、“投标供应商业绩”两项分别变更如下: 供应商荣誉 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具有工商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的,国家级得3分,省级得2分,市级得1分。 注: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时间等内容,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0-3分 投标供应商业绩 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制服供货业绩,且单个业绩金额满足下列要求的: (1) 50万元≤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每个业绩得2分; (2) 100万元≤单个合同金额,每个业绩得3分。 注:(1)本项满分8分。 (2)单个业绩不累计计分,以分值高者为准。 (3)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未能体现业绩金额、内容、时间等的,须另附业主证明。 0-8分 (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060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