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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岗小学、空港启动区及水源保护区安置点工程跟踪审计
原项目编号:2015FJCZ5266
原公告日期:2015年12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岗小学、空港启动区及水源保护区安置点工程跟踪审计项目答疑及变更公告 “长岗小学、空港启动区及水源保护区安置点工程跟踪审计”项目(项目编号:2015FJCZ5266)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15页详细评审指标中“资信荣誉”规定:“投标人2009年以来获得省级造价站颁发的优秀单位或先进单位称号得3分,最高得6分”。请问:我单位获得的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先进单位荣誉是否符合要求? 答:不符合,以造价站颁发的为准,造价协会颁发的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第10页第五项报价要求中规定:“审计费用按照皖价服[2007]86号文,仅计取第七项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费用,优惠费率按照50%计算,不计取其他费用”。根据《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收费标准》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应收费率最低为皖价服86号文的60%。请问是否可以按照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收费标准进行报价?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15页详细评审指标中“投标人执业资格人员数量及职称”第2条规定:“具有20名(含)高级工程师得3分,每增加一人加1分,最高得7分。不足20人不得分”。 现变更为:具有5名(含)高级工程师得3分,每增加一人加1分,最高得7分。不足5人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第16页详细评审指标中“为本项目专设项目组的专业技术力量”规定:“符合采购需求中提出的项目组成员要求的前提下,每多配备1名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得1分。最高得5分。 现变更为:符合采购需求中提出的项目组成员要求的前提下,每多配备1名造价工程师,得2分,每多配备1名造价员,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 3、招标文件第15页详细评审指标中“经营年限”规定:“投标人获得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3年(不含)以下,得1分;3(含)-5(不含)年的,得2分;5(含)-8(不含)年的,得3分,8(含)-10(不含)年的,得5分”。 现变更为:投标人获得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3年(不含)以下,得3分;3(含)-8(不含)年的,得4分;8(含)年以上的,得5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月13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及变更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