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土地储备涉及房产价格评估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2015FFCZ5010
原公告日期:2016年01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土地储备涉及房产价格评估定点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15FFCZ5010)答疑公告如下: 1、在招标文件的第10页中:“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抽签,现场未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抽签,并视为自行放弃抽签及入库资格。”在招标文件的第25页中:“24.1中心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携带身份证明参加并签到。” 疑问:招标文件中两处不一致,法定代表人必须要到场吗?还是只要授权代表参加就可以? 答: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抽签。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694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