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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土地储备涉及房产价格评估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2015FFCZ5010
原公告日期:2016年01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土地储备涉及房产价格评估定点单位补充公告 “合肥市土地储备涉及房产价格评估定点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15FFCZ5010)补充公告如下: 1、本项目增加“投标授权书”,格式如下: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合肥市土地储备涉及房产价格评估定点单位采购活动(项目编号:2015FFCZ5010),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人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为其授权代表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⑴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投标人授权代表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五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⑵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⑶其他经评委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委会确认。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即可。 2、本项目“合肥市土地储备涉及房产价格评估定点单位评审表”中增加投标有效性评审项如下: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是否通过 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投标授权书 原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即可。被授权人的社保证明要求参照投标格式规定。 投标授权书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694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