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天乐社区图书馆运营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5FGCZ5810
原公告日期:2016年03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天乐社区图书馆运营服务项目 答疑公告 “合肥高新区天乐社区图书馆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6BFCZ0166)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6项中要求:“参与投标的大专院校,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2种证明替代:1、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投标单位人员),2、医保证明材料”。建议取消。 答:本项是服务类项目的通用性约定,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项第二条人员配置要求:“(1)投标人须配备项目经理1名,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年龄为45岁以下,在图书馆从事5年以上的管理工作经验。 (2)为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确保活动的策划、设计、运行和品牌创建,除项目经理外,投标人须配备不少于4名(图书馆专业人员2名,社区辅导员1名、活动策划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5岁以下。图书馆专业人员必须是图书馆专业毕业,社区辅导员必须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我单位认为此项要求过高,能否修改人员配备要求? 答:本项要求是根据采购人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制定,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3、针对招标文件第四章“8.4 详细评审指标”中“项目负责人能力评分”和“企业业绩评分”中的要求。我单位认为:“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奖项和企业业绩中“公共图书馆或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业绩”设置,不具备普遍性。能否修改此项要求? 答:本项要求是根据采购人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制定,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4、根据项目需求,请问本项目是否可以延期开标? 答:不可以。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8.4 详细评审指标”中要求:“近三年内具有市级及以上公共图书馆或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业绩,得10分;区县级,得5分;社区级,得2分”。请问此项要求是否仅以企业获得的最高级别项目业绩为评分依据,不累计得分? 答:是的,本项仅计投标人获得的最高级别项目业绩,不累计加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741, 66223695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7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