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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天乐社区图书馆运营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5FGCZ5810

原公告日期:2016年03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天乐社区图书馆运营服务项目

答疑公告

“合肥高新区天乐社区图书馆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6BFCZ0166)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6项中要求:“参与投标的大专院校,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2种证明替代:1、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投标单位人员),2、医保证明材料”。建议取消。

答:本项是服务类项目的通用性约定,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项第二条人员配置要求:“(1)投标人须配备项目经理1名,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年龄为45岁以下,在图书馆从事5年以上的管理工作经验。

2)为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确保活动的策划、设计、运行和品牌创建,除项目经理外,投标人须配备不少于4名(图书馆专业人员2名,社区辅导员1名、活动策划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5岁以下。图书馆专业人员必须是图书馆专业毕业,社区辅导员必须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我单位认为此项要求过高,能否修改人员配备要求?

答:本项要求是根据采购人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制定,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3、针对招标文件第四章“8.4 详细评审指标”中“项目负责人能力评分”和“企业业绩评分”中的要求。我单位认为:“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奖项和企业业绩中“公共图书馆或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业绩”设置,不具备普遍性。能否修改此项要求?

答:本项要求是根据采购人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制定,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4、根据项目需求,请问本项目是否可以延期开标?

答:不可以。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8.4 详细评审指标”中要求:“近三年内具有市级及以上公共图书馆或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业绩,得10分;区县级,得5分;社区级,得2分”。请问此项要求是否仅以企业获得的最高级别项目业绩为评分依据,不累计得分?

答:是的,本项仅计投标人获得的最高级别项目业绩,不累计加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741, 66223695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317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