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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局居家养老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5FJCZ5765
原公告日期:2016年03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局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5FJCZ5765)答疑公告如下: 1、投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8条中: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技术标正本1份,副本4分;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4份。但是后面文件中并未涉及商务标的部门,开标一览表中也没有报价的部分。请问是否仍需提交商务标标书? 答:1、不需要提交商务标。2、原招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的备注中的第3条调整为“请将此表与技术标正本一起放入投标袋中,无需装订。”。 2、评标流程中有资格初审流程,是否需要按照要求准备单独的初审文件? 答:不需要,可以放在技术标中。 3、业绩一览表中需要标明合同金额,一般来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合同金额,根据每月服务对象的数量据实结算。可否在业绩评定表的描述部分标明合同金额,或者出具每月服务金额结算表? 答:可以。 变更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17页评标办法中的第5项,原为:“ 服务团队其余人员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团队中除上述主要人员外的其余人员(人员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50人)的配备情况进行打分。1、基础得分(7.5分),每配备1人得基础分0.15分;2、人员配备“本土化”得分(7.5分),服务人员具有经开区户籍(含高刘镇户籍),常住经开区、在区内合理分布的每人再加0.15分。 备注:如采用服务人员为经开区户籍(含高刘镇户籍),须提供所在地居委会、社区委出具的解决辖区群众就业情况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 现变更为:“ 服务团队其余人员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团队中除上述主要人员外的其余人员(人员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50人)的配备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如拟配备服务人员具有经开区户籍(含高刘镇户籍)的可酌情加分)。较优者得10≤F≤15分;一般者得5≤F<10分;其它得0≤F<5分。 备注:如采用服务人员为经开区户籍(含高刘镇户籍),须提供所在地居委会或社区委出具的解决辖区群众就业情况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 2、招标文件第17页评标办法中的第10项,原为:“ 总体评价 评委会对各投标人的情况(如近三年内开展为老、助老公益演出、义诊义检、健康讲座、志愿服务等活动主要在经开区范围内进行的酌情加分)进行综合评价,较优者得4≤F≤5分;一般者得2≤F<4分;其它得0≤F<2分。 ”。 现变更为:“ 总体评价 评委会对各投标人的情况(如近三年内开展为老、助老公益演出、义诊义检、健康讲座、志愿服务等活动)进行综合评价,较优者得4≤F≤5分;一般者得2≤F<4分;其它得0≤F<2分。 ”。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95、66223741 传真:0551- 66223704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