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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12.24”非法集资案件司法会计鉴定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6FFCZ0870

原公告日期:2016年03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公安局“12.24”非法集资案件司法会计鉴定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12.24”非法集资案件司法会计鉴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6FFCZ0870)答疑公告如下:

1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主办单位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在主办单位获得司法鉴定资格后,无须单独办理工商登记;与主办单位业务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司法鉴定机构大多与主办单位统一核算,因此未单独申领税务登记证,因此本次招标无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是否符合招标要求?

答:根据司法部2005930日公布施行的《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第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在领取《司法鉴定许可证》后的六十日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刻制印章、办理与机构执业活动有关的收费许可、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件等依法执业手续,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审核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因此取消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表里的营业执照要求,其余招标文件要求不变。

2、本次投标报价是否含外调的差旅费?

答:包含。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陶工                           

电话:0551- 66223748、66223772 

传真:0551- 6622368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0407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