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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6FFCZ0955
原公告日期:2016年04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物业管理变更、答疑及补充公告 “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16FFCZ0955)变更、答疑及补充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告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8.6详细评审指标第10项: 10、企业荣誉 (1)近五年以来获得国家级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或工业园区称号的得3分;省级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或工业园区称号的得2分,获得市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或工业园区称号的得1分。本项只记取最高级别得分,不累计计分,满分3分。 (2)近五年来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评选的“物业管理综合实力TOP100企业”称号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3)具有有效期内的AAA级信用等级认证、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证、AAA级质量服务诚信单位认证,一个得1分,共3分,没有不得分 ; (4)获得过中国物业服务行业协会颁发的全国十佳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奖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注:所有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0-10 现变更为: 10、企业荣誉 (1)近五年以来获得国家级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或工业园区称号的得3分;省级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或工业园区称号的得2分,获得市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或工业园区称号的得1分。本项只记取最高级别得分,不累计计分,满分3分。 (2)近五年来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或中国教育后勤协会评选的“物业管理综合实力TOP100企业”称号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3)具有有效期内的AAA级信用等级认证、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证、AAA级质量服务诚信单位认证,一个得1分,共3分,没有不得分 。 注: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0-9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8.6详细评审指标“项目经理持有物业管理师资格,加2分”,现变更为“项目经理持有物业管理师资格,加3分”。 二、答疑公告 1、中国物业管理百强企业有物业管理协会评选和中国指数研究院评选的,请问中国指数研究院评选的可否? 答:不可以。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8.6详细评审指标“项目经理持有物业管理师资格,加2分;有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加2分。”具备物业管理师资格和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可不为同一人? 答:不可以。 三、补充公告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有关人员在中标后不得更换,如确实需要更换,更换的人员需经业主方同意,且更换人员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若须更换,消防、供电、弱电人员每更换一人罚款2万元,项目经理每更换一次罚款5万元。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742 66223702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6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