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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环巢湖国家旅游休闲区总体规划编制
原项目编号:2016FFCZ1294
原公告日期:2016年04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环巢湖国家旅游休闲区总体规划编制答疑公告 “环巢湖国家旅游休闲区总体规划编制”项目(项目编号:2016FFCZ1294)答疑公告如下: 1、标书第四章8.5“详细评审指标”部分:项目团队配备中提出的项目组成员中具有产业经济专业人员,经济地理专业人员是否满足要求? 答:满足。 2、负责人学术地位中提及“在旅游规划、策划、运营等方面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课题、学术专著等情况”,由于项目负责人这方面资料相对较多。请问具体应如何证明,需要哪些具体的证明材料与证明要求?是否相应资料有份数要求?负责人学术任职中设计的相关团体、行业协会、高校学科任职等等情况如何证明,需要哪些具体的证明材料与证明要求? 答:新闻、论文、参与项目业绩等证明材料,资料可提供关键页和盖章页,无具体份数要求,由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酌情打分。 3、招标文件中提到“授权代表”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详细评审中“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人员”文件中没有提出需要提交社保证明材料。请问关于“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人员”是否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答:不需要。 4、由于高校的运营和管理方式和企业之间存在较大的区别,而作为高校的研究中心会相对方便一些。请问高校的研究中心(非独立法人机构)是否能作为联合体参与方参与此次项目?如果可以,在提供材料上具体包括哪些材料? 答:因研究中心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与研究中心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联合体投标,即联合体双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是否加盖公章即可?如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均须盖章还是主体方盖章即可? 答:加盖公章即可;联合体投标的主体方盖章或各方同时盖章均可。 6、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哪些资料,投标文件封面及内容是否均须联合体各方盖章? 答: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八)、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不再提供),其余证明材料请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需各自盖章,其他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要求的,盖主体方公章即可。 7、联合体投标的报名手续是否必须由主体方办理?投标保证金五万元,可否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汇入,总额仍为五万元,是否满足要求? 答:报名手续联合体任意一方办理均可。为简化评标现场保证金查询及后期合同备案清算手续,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主体方足额缴纳至本项目保证金帐号。 8、授权代表须提供社保,请问如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是否必须为主体方工作人员? 答:授权代表须为联合体主体方工作人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话:0551-66223689、66223870 传真:0551-66223684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6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050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