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庐阳区杏林街道打传服务外包

原项目编号:2016LYFJ0126

原公告日期:2016年05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    对于本招标文件附件一“采购需求”中,第6条“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用计算保险部分(含医疗救助金),不得以4050人员为由不予核算”,请问此保险标准是否跟合肥市区保险标准一样为801/.月(含医疗救助金15元)?

答:按照合肥市市区保险标准一样为801//月执行(含医疗救助金15元)。

2、    对于本招标文件附件一“采购需求”中,第6条“单位需要为保安队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应包含成本核算中”,由于各投标单位对意外伤害保险费缴纳的标准都不一样,请问是否能将意外伤害保险费统一?

答:按照合同规定十个月的期限,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实效性不强,投标单位无需为保安队员购买意外伤害险。

3、    另税率的问题,营改增实行以来,五一之后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费率调整为6.6%,请问针对本项目的税率应按多少计算?

答:本项目费率按6.6%计算。

4、    合同签订后10个月是什么意思?

答:签订合同后10个月是指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10个月。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续签时间不超过一年。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