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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5年智能交通工程监理一标、二标段监理
原项目编号:2015FXCZ5682
原公告日期:2016年05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5年智能交通工程监理一标、二标段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5FXCZ5682)变更公告如下: 招标文件第28页的“15.7监理服务收费报价要求”,原为:“15.7.1监理服务收费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在监理服务期内,按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且须精确到小数点前一位(如有含小数部分的直接舍去)。如:报价1103520.65元按1103520.00元计入。 15.7.2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计算方法参见附件) ①施工监理投标报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20%) ②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度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备注:投标人如对基准价有异议,应于收到招标文件3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诚信公司,采购人对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应进行核实。确认基准价计算有误的,采购人应进行修正并重新公布准确的基准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基准价提出异议的,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对基准价进行校对调整。 15.7.3办公地点、交通、通讯、办公等设施,此项费用含在工程监理服务收费中。”。 现变更为:“15.7.1监理服务收费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在监理服务期内,按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且须精确到小数点前一位(如有含小数部分的直接舍去)。如:报价1103520.65元按1103520.00元计入。 15.7.2 办公地点、交通、通讯、办公等设施,此项费用含在工程监理服务收费中。”。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95、66223741 传真:0551- 66223704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