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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旅游局法律顾问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6FACJ2396
原公告日期:2016年06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旅游局法律顾问服务补充及答疑公告 “安徽省旅游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6FACJ2396)补充及答疑公告如下: 1、执业律师证明材料原件是否需要提交? 答: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各项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不要求提供原件,但采购人标后有权要求核查相关材料原件。 2、项目评审分为初审和综合评审,是否需要针对不同评审编制两套响应文件? 答:不需要,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一套(1正4副)响应文件。 3、磋商存在二轮或二轮以上报价,请问价格分计算以哪次报价为准? 答:以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详见磋商文件。 4、律师事务所分所参与投标的,总所或同一总所的其他分所的业绩和人员能否互用?
答:不能。 5、请进一步明确综合评审中的“省级及以上单位”的具体范围。 答:指省直厅、局级及以上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6、本项目法律顾问组成员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中对法律顾问的要求,至少有一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7、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 6622373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3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