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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学校交通车租赁
原项目编号:2016FFCZ2666
原公告日期:2016年06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工业学校交通车租赁答疑公告 “合肥工业学校交通车租赁”项目(项目编号:2016FFCZ2666 )答疑公告如下: 1、请问本项目对车辆动力类型是否有要求?是否接受电动力或燃气动力车辆? 答:本项目所投租赁车辆必须为燃油动力或油气一体动力车辆。 2、请问招标文件投标函中第8条“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与评标办法的第二条“本次项目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怎么理解? 答: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为投标人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前提下,以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供应商的评标办法。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意为并不是最低价即可中标,投标人既须通过符合性评审,同时不得为低于成本或者其他不合理报价。 3、本项目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投标人如何报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何填写? 答:本项目对中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统一进行投标报价,并据实填写中标企业投标产品申明函,评委会根据中标企业投标产品申明函内容计算评标价,用评标价参与商务标评审。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7条。 本项目所投产品为合肥工业学校交通车租赁服务,生产厂家即为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企业。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66223786,66223696 传真:0551- 66223684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13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