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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概念规划暨核心区城市设计
原项目编号:2016FFCZ2742
原公告日期:2016年07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东部新中心概念规划暨核心区城市设计答疑公告 “合肥东部新中心概念规划暨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项目编号:2016FFCZ2742)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中要求“参与本次投标的设计人员应是竞标单位在册人员”,请问如何界定在册人员与否?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如社保证明)?证明材料是否需要原件?社保证明目前只能提供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请并下载的社保证明(可在该网站鉴定真伪)是否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明材料? 答:可以。 2、项目参与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获奖证书、职称证书),投标当天是否需要原件? 答:无须提供原件,采购人保留标后核实原件的权利。 3、招标第8页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6项1、本项目所提供的合同中如不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或项目负责人名称等),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委会可不予认可。签订的大部分规划合同中一般没有体现出项目负责人名称,向业主索要证明材料在现实操作中也存在诸多困难,能否不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如为联合体投标,只有一家单位完成了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企业入库,并且已完成了网上报名,那么联合体主体单位是否必须指定为这家入库单位?其他未入库的联合体成员能否担任主体单位? 答:联合体任意一方代表联合体办理报名手续均可,未入库的联合体成员可以作为主体单位。 5、如为联合体投标,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是否必须是联合体主体单位的人员? 答: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均须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服务。 6、请明确本项目第一阶段入围单位家数? 答:5家。 7、本次投标不涉及到报价,那么开标一览表是否可不写报价,其他内容按要求填写加盖公章即可? 答:可以。 8、本次下载的招标文件中包括了投标工具软件安装程序,那么本次投标文件是否需要通过投标软件编制并且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 答:本项目无须通过投标软件编制并且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 9、请确认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八、联合体协议中的法定代表人可否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 答: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11、企业的营业执照、人员的职称证书上、企业业绩合同原件开标时是否要携带原件资料? 答:无须携带原件,采购人保留标后核实原件的权利。 12、投标人业绩本公司3项业绩,请明确企业业绩是否有时间年限的限制。 答:2011年1月1日以后业绩均可,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3、招标文件“P11 /第三章采购需求 —六、人员配备—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均须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服务”如果是联合体投标,需要2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吗? 如果联合体投标,需要2名项目负责人的话,根据招标文件“P24/第四章 评标办法—8.5详细评审指标表格—项目负责人业绩” ,两个项目负责人是否都需要列举三项设计业绩? 答:如是联合体投标,须各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评分细则中涉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打分的:提供联合体任意一方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均可,如联合体双方项目负责人均提供业绩的,仅算一人业绩,以得分较高的为准。 14、履约保证金支付完毕后,是不是在合同履约完成了之后会退还给中标人? 答:合同履约完毕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15、招标文件里,第9页“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里,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是否只允许有一位授权代表?联合体成员是否必须也要确定一位授权代表? 答:只允许有一位授权代表且须为联合体主体方人员。 16、招标文件里,第10页,进入评标区现场的人员总数不得超过4人。现场汇报人员为境外机构的员工,需携带一名翻译人员的情况下,请问,这位翻译人员是否算作为4个人里面的其中一个名额? 答:不计入4人名额,翻译时间计入现场汇报时间内,请投标人根据汇报内容及时间要求谨慎选择是否带翻译人员进入。 17、招标文件里,第11页“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需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服务”。根据上述要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下,会产生至少2名项目负责人。请问,开标现场汇报时,是否必须要联合体主体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联合体成员的项目负责人能否有资格参加现场的汇报? 答:联合体任意一方项目负责人进入汇报均可。 18、标文件封包后,封皮上有什么标记要求?封皮上是否需要授权代表签名?骑缝处是否需要盖章,能否只由联合体主体盖章? 答: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联合体主体方公章即可。 19、关于保证金缴纳:对动态虚拟账号的表述不是很理解,请确认是不是汇到如下账户即可? 徽商银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048999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答:是。 20、关于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学术地位证明、投标人业绩等要求,以主体单位一家满足即可,还是两家单位同时提供如上清单?项目负责人学术地位可两个负责人地位合并打分吗? 答: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不合并打分,联合体投标的如投标人同时提供两名项目负责人业绩等证明材料的,仅计算一名,以得分较高的为准。 21、投标格式模板需联合体两家单位都单独填写,还是主体单位填写?如: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投标业绩承诺函等。 答: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有联合体主体方填写、投标业绩承诺函根据联合体成员各方提供的业绩共同填写。 22、第一阶段7月22日汇报现场,需联合体双方两位项目负责人都到场,还是其中一位即可? 答:其中一位即可。 23、开标一览表是否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 答:是。 24、现场PPT讲解分不分明标暗标?PPT文件可以显示公司名称吗? 答:不分明标暗标,可以显示投标人名称。 25、授权委托书仅主体一方委托即可还是联合体双方都出具一份委托同一人的委托书? 答:仅主体方委托即可。 26、招标文件P9页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如以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一方网上报名成功后,另一方企业单位名称是否需要进行备案登记或其它手续? 答:联合体任意一方报名成功即可。 27、联合体参加方(非主体方)为境外公司,在国内无分支机构,提供的境外企业税务登记证影印件是否有效。 答:有效,境外投标人未在境内工商注册分支机构的,须与境内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联合体主体方应为境内投标人。 28、请明确投标保证金应在第一阶段投标截止前缴纳还是第二阶段确定入围单位后缴纳? 答:第一阶段缴纳。 29、招标文件P3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中没有明确技术部分与资信部分能否合订为一本,如必须分开装订,对技术部分封面有无统一格式规定? 答:技术部分与资信部分合订为一本。 30、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密封公章只加盖联合体主体方公章是否可以? 答:可以。 31、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原件外,如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人员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开标时是否需要携带原件备查?如需要,纯境外公司做为联合体参加方由于时间与距离因素,其原件是否可考虑资格后审(即确定入围后审查)? 答:无须携带原件,采购人保留标后核实原件的权利。 32、 “有关证明文件”,是否指所有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均集中排版在此,如企业资质、营业执照、业绩合同、获奖证书以及P58页规定的项目综合团队人员证书等。 答:由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制作排版要求自行考虑。 33、在招标文件第11页第四条:“奖金及保底费”章节中,明确了本次招标方案竞赛阶段(第二阶段)、方案整合与深化阶段(第三阶段)的奖金费用,投标人是否需要报价? 答:本次招标无须报价,涉及投标报价部分可不填写。 34、招标文件第36页第二十六条:“废标处理”章节中,“若采购人提出申请,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应当至少有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参加”,并提出“以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供应商”。但招标文件第11页第四条:“奖金及保底费”章节中已明确相关费用,竞争性谈判依据何在? 答:本次招标如有效投标人少于8家的,项目流标。 35、招标文件第48-50页“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章节中,提出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想请问招标文件第49页的“附表”在第一阶段招标过程中是否需要填写? 答:由联合体主体方填写即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89 传真:0551-66223684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14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07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