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瑶海区二环内道路环卫作业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6FYCZ1635

原公告日期:2016年06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瑶海区二环内道路环卫作业服务项目

变更、答疑及延期公告

“合肥市瑶海区二环内道路环卫作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6FYCZ1635)变更、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 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8、包别划分”中为“þ不分包”。

现变更为:“þ分为2个包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三、服务和质量要求”中“(三)人员配置”中要求:“管理人员不低于人员总数的5%配备”。

现变更为:“管理人员不低于清扫保洁人员总数的5%配备”。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三、服务和质量要求”中“(三)人员配置”中要求:“作业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各包车辆配置要求双班配备”。

现变更为:“洒水车、压缩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各包车辆配置要求双班配备”。

二、答疑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三、服务和质量要求”中“(三)人员配置”中要求:本标中第12包道路清扫保洁人员按照道路平均11000//班次配备,人员配备须包含管理人员、路段班长、道路清扫保洁人员、数字化案件处置人员等,管理人员不低于人员总数的5%配备,计第1包共须配备346人,第2包共须配备389人。作业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各包车辆配置要求双班配备,所需人员另行测算,不包含在道路清扫保洁人员之内。所有管理、技术岗须专人专岗。请问:(1)我公司按照路清扫保洁人员按照道路平均11000//班次配备测算,人员不够分配,请明确各包别人数。

答:第1包按照路清扫保洁人员按照道路平均11000//班次配备和双班测算,为302人,管理人员为15人,数字化案件处置人员2人,人行天桥环卫7人,重点路段夜班环卫20人,计346人。第2包按照路清扫保洁人员按照道路平均11000//班次配备和双班测算,为364人,管理人员为18人,数字化案件处置人员2人,人行天桥环卫5人,计389人。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 二、本项目专门要求”的“本项目第1包所需设备要求、本项目第2包所需设备要求”和“三、服务和质量要求”的“作业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各包车辆配置要求双班配备,所需人员另行测算,不包含在道路清扫保洁人员之内”要求。请问我公司测算第1包驾驶人员数量为40人,第二包驾驶人员人数为44人,是否准确?所配置的驾驶人员费用是否包含在本项目不可竞争费用里的车辆费用里?

答:洒水车、压缩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各包车辆配置要求双班配备,其余车辆驾驶员配备,投标人自行考虑。所配置的驾驶人员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不可竞争费用里的车辆费用里。

3、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三章采购需求”中“ 二、本项目专门要求”的“本项目第1包所需设备要求、本项目第2包所需设备要求”。请问:小型垃圾收集车、小型油污清洗车,工作车辆,是否需要配置专业驾驶员?工作车辆是否可用于管理人员质量巡查用车,不需要配置专业驾驶人员。

答:环卫作业车辆必须配置专业驾驶员。工作车辆是可用于管理人员质量巡查用车,工作车辆驾驶员配置请投标人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决定。

4、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8.6 详细评审指标”中的业绩指标要求。请问:我单位某一个符合评分条件的业绩,按合同完成本轮履约后,又与业主单位成功续签下轮合同。那么续签的合同业绩是否能作为单独的业绩给予评分?

答:此项评审指标以合同数量为单位。单项合同符合招标文件评分要求即可得分。

5、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20页政策性费用测算表中社会保险(五险)费用为761.7/人·月,而最新的合肥社保局给出的数据显示社会保险(五险)最低缴费基数7月份是2849元,而不是2620元,7月份的实际社会保险(五险)费用为824.12/人·月,请问投标报价表中是否需要调整?

答: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本项目招标文件P20-P22页中的“投标报价表”中显示的税金是(基本工资+社保费+工会费)*税率,没有把不可竞争费用包含在内,这样计算出来的总计费用比实际费用少,实际的税金计算应该是(基本工资+社保费+工会费+不可竞争费)*税率。  

答:本项目投标报价表中的不可竞争费用均为含税价格。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六、员工劳动保障”要求:“(三)中标人必须按规定为工人购买社会保险,并为环卫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伤亡保险。”。请问环卫工人的人身意外伤亡保险费用是否需要进行报价?

答:需要,相关费用须体现在投标报价中并在分项报价表中列明。购买人身意外伤亡保险人数第1包不少于346人,第2包不少于389人。

8、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8.6 详细评审指标”中的业绩指标要求:

财务状况

1、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得2分。

注: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投标时原件携带备查。

22012年至2015年期间任意连续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显示盈利的得2分,任意连续2年盈利的得1分。

注: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影印件。

0-4

 

 

 

 

 

 

 

 

 

 

请问:能否降低此项评审指标中的时间要求?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9、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8.6 详细评审指标”中的业绩指标要求:

业绩

近五年内具有的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1)单项合同清扫保洁面积100万㎡(含)-150万㎡(不含)或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年(含)-1500万元/年(不含)的,每个得2分;

如果该业绩属于市政道路清扫保洁的,每个再加2分。

2)单项合同清扫保洁面积150万㎡(含)-200万㎡(不含)或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年(含)-2000万元/年(不含)的,每个得3分;

如果该单项合同属于市政道路的,每个再增加2分。

3)单项合同清扫保洁面积200万㎡(含)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年(含)以上的,每个得4分;

如果该单项合同属于市政道路的,每个再增加2分。

注:本项满分20分。

注: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作业面积或合同金额等内容,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

0-20

 

请问:能否降低此项评审指标中的金额要求?

答:本项目业绩要求是按照本项目实际制定,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 延期部分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72610:30”,现延期到“20168110:30”;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8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话:0551- 66223741, 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721

三、附件

附件:合肥市瑶海区二环内道路环卫作业服务变更、答疑及补充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