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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阳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6FLCZ0656
原公告日期:2016年07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阳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变更公告 “庐阳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16FLCZ0656)变更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招标需求第三项物业管理服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及要求中第3条“人员素质要求”变更为: “(1)项目经理,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物业管理师证书,全面负责物业服务工作的管理,做好与业主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文化程度,从事本岗位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能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善于管理、善于沟通。 (2)保安主管,派驻的保安主管应具有国家物业管理师证书,全面负责物业保安工作的管理,做好与业主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文化程度,从事本岗位4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能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善于管理、善于沟通。 (3)保洁兼会服主管,派驻的保洁主管应具有国家物业管理师证书,全面负责物业保洁工作的管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文化程度,从事本岗位4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能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善于管理、善于沟通。 (4)工程维修主管,派驻的工程维修主管应具有大专文化程度,全面负责工程工作的管理,做好与业主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从事本岗位5年以上工作经验。 (5)专职的保安人员,年龄45岁以下,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上岗前接受岗前培训,须持有相关岗位的上岗证件,具备安全保安知识与技能,着装及仪态作风须正规,能恰当的处理和应对保安工作。 (6)会议服务人员,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身高不低于160CM;形象良好,气质佳。 (7)工程维修人员必须持有与之工作相匹配的相关行业颁布的资格证书。 (8)普通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好无犯罪记录,体貌端庄、身体健康、外貌无明显缺陷,高中(含)以上学历,卫生保洁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备注:投标文件中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师证书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其他人员不作为初审指标,上述人员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核实”。 2、第四章评分办法中详细评分指标技术部分第9条“人员配备”变更为: “人员配备(9.00分)(1) 项目经理本科学历、全国物业师证书的得1分,具有全国物业师证书、研究生学历及高级技术职称的的得3分。(2)保安主管大专学历,全国物业管理师证书得1分,具有全国物业师证书、本科学历及中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3)保洁兼会服主管大专学历,全国物业管理师证书得1分,具有全国物业师证书、本科学历及中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4)工程维修主管大专学历得1分,具有本科学历、工程师证书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上述人员投标人须提供为其缴纳的三年以上社保证明。”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0551-66223662 传真:0551-6622365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5日
三、附件
附件:0656答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