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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
原项目编号:2016FFCZ2297
原公告日期:2016年08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答疑公告 “合肥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项目(项目编号:2016FFCZ2297)答疑公告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及投标授权代表是否必须是投标主体方的在职人员? 答:项目负责人须为主体方在职人员,投标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均可。 2、联合体投标各方是否可以均出一名项目负责人,共同承担项目负责人的主要工作?项目负责人业绩中列入两名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是否均能得分? 答:不可以,本项目只能拟定1名项目负责人。 3、标书签字盖章,是需要各方均盖章还是主体方一方签字盖章? 答: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可以只由主体方签字盖章,但投标文件中须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各方均须盖章。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96 传真:0551-66223684
三、附件
附件:7-(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