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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原项目编号:2016FFCZ2913
原公告日期:2016年09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答疑公告 “合肥市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16FFCZ2913)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P36页,(三)服务需求“上述建设服务范围所涉及的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维护、售后服务以及培训等均在招标范围内,即中标单位需为本项目提供交钥匙服务。服务期 5 年。”是否应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服务期限,以及P12页采购需求项目概况中的服务期限一致,同为3年? 答:招标文件P36页系统服务期限调整为3年。 2、招标文件P45页的评审表,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014 年新版)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不再提供。”对于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没有营业执照,只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否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即可? 答: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投标文件中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招标文件P73-74页,“投标文件资料清单”与后面投标文件格式所列顺序不一致,制作投标文件时参考哪个顺序? 答:按照投标文件资料清单顺序。 4、招标文件P79-80页,“企业性质”对应填写“国有及国有控股”、“民营企业”、“集体企业”、“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对于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如何填写?是否可以填“国有及国有控股”? 答:可填“国有及国有控股” 5、招标文件P47页,“投标人技术实力”评分项,国家科学技术奖(5大类),包含哪5大类?是否包括国家技术发明奖? 答:国家科技奖五大类包括:最高科技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对于获奖者是个人的,在证书上要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 6、招标文件对于采购产品的推荐配置,投标人在选型时,是否可以优于该配置? 答:须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7、请问投标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来证明? 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 8、“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的备注里提到“此表无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请问是要单独提交吗?如何单独提交?如果放在投标文件中,可有问题? 答:随加密投标文件一并上传即可。 9、招标文件里没有列项目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在标书中是否要提供?如果提供,格式是否自拟? 答:本项目不要求分项报价。 10、请问招标文件第47页评分细则的“投标人技术实力”项,要求“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2次的得2分,每多获得一次得2分,最高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问省级行业协会等奖项是否认可,或是否有明确说明?另外要求“1、投标人具有以下技术实力相关认定的,每具备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不具备的不得分: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请问类似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没有证书,是否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 答:针对“投标人技术实力”项:“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指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部委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各级行业协会、中央企业、学术团体等单位颁发的奖项不予认可。 针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省级创新型企业、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提供证书、文件、网上公示等相关证明材料。 11、招标文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配置及参数要求”中,关于“云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云存储、云计算管理平台”的标“★”的关键参数要求较多,将使投标人产品选型受限,是否可以删除上述部分“★”标注,不作为关键参数要求。 答:删除“数据中心相关设备配置及参数要求”招标文件第15页至29页表格中所有“★”标注。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 66223674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13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