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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大杨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及综合文化站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6LYFN0219
原公告日期:2016年09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关于大杨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及综合文化站物业
管理服务采购(二次)项目的答疑公告
问:文件内无政策性费用测算明细,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按何种税金费率测算?社会保险费用部分投标人按何种缴纳基数和缴纳比例测算?
答:1)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合肥市市区现行最低标准,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不得以使用40、50人员为由不予核算。
2)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不低于合肥市现行最低基数缴费。
3)工会、教育经费:3.5%
4)税金:6.6%
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下:
A 最低人员工资
B 社会保险
C 工会教育经费=A*3.5%
D 税金=(A+B+C)*6.6%
总计(A+B+C+D)
请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果投标报价低于上述政策性价格,则投标无效。(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投标人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
三、附件
附件:答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