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滨湖新区审判楼餐饮服务外包
原项目编号:2016FACZ2801
原公告日期:2016年09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滨湖新区审判楼餐饮服务外包答疑公告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滨湖新区审判楼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2016FACZ2801)答疑公告如下: 1、投标人资格“具有连续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单项合同就餐人数不少于300人的省直党政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业绩”和评标办法“除初审业绩外,投标人具有连续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食堂经营业绩”,请问符合要求的业绩是指单个食堂项目要连续经营三年还是连续三年内经营了多个食堂项目? 答:是指单个食堂项目连续经营三年的业绩。 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73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4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