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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裕溪路和南北一号线高架桥清扫保洁

原项目编号:2016FFCZ3317

原公告日期:2016年09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裕溪路和南北一号线高架桥清扫保洁答疑公告

    “合肥市裕溪路和南北一号线高架桥清扫保洁”项目(项目编号:2016FFCZ3317)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技术标评分细则中资信部分业绩中第二条“2013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计)具有桥梁、高架桥清扫保洁业绩”是否要求单个清扫保洁业绩合同中同时具备桥梁、高架桥业绩?

    答:无须同时具备桥梁和高架桥业绩。即:单个清扫保洁业绩合同中具备桥梁或者高架桥中任何一个业绩均可。

    2、本项目概算539.9085元,请问这是项目单年的价格,还是三年的总价格?

    答:三年的总价格。

    3、采购需求提及核定载质量8吨双动力源洗扫车(总质量不低于16000KG4台,巡回保洁车1台,每台车子均需配备车载对讲机。注:巡回保洁车配备要符合交警部门高架桥管理规定的车辆,详见评分细则。而评分细则并未提及巡回保洁车符合交警部门高架桥管理规定的详细配备要求,请予以明确。

    答: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4、评标细则经营范围要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本地化服务要求重复设置,建议调整?

    答:取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本地化服务及对应的初审指标要求。

    5原招标文件技术标评分细则中资信部分业绩备注第1条中:上述第1项不累计得分且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要求过严格,建议调整?

    答:该条约定调整为:上述第1项可累计得分,但最高分不超过5分。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684                                   

网址: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1014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1014-裕溪路高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