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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师范附小四小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6FBCZ3697

原公告日期:2016年11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师范附小四小物业管理答疑、变更公告

“合肥师范附小四小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16FBCZ3697)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的评分细则中“项目经理”指标第2条“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物业管理师证书”是否可以修改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物业管理师证书或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答:不作修改。

2、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一)人员配置中“1、本项目至少需要配置11人,人员配备包括:项目主管1人,秩序维护人员(校园保安)5人,保洁人员5人。”变更为1、本项目至少需要配置11人,人员配备包括:项目经理1人,秩序维护人员(校园保安)5人,保洁人员5人。

3、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一)人员配置中“3、须配备项目主管1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须配备秩序维护人员10人,男,1850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思维敏捷,口齿清楚,会说普通话,举止文明礼貌,身材矫健,身高1.70米以上,双眼裸视0.8以上,相貌端正。退伍军人优先。须配备保洁人员8人,1850周岁,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初中以上学历,口齿清楚,会说普通话,举止文明礼貌。”变更为“3、须配备项目经理1,年龄在50周岁以下,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须配备秩序维护人员5,男,1850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思维敏捷,口齿清楚,会说普通话,举止文明礼貌,身材矫健,身高1.70米以上,双眼裸视0.8以上,相貌端正。退伍军人优先。须配备保洁人员51850周岁,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初中以上学历,口齿清楚,会说普通话,举止文明礼貌。”

4、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 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119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