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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情指一体化平台建设

原项目编号:2016FFCZ3553

原公告日期:2016年10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公安局情指一体化平台建设

答疑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情指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16FFCZ3553)答疑公告如下:

1. 大屏显示系统中所含的“9、千兆交换机;10、百兆交换机” 等所含参数能否做出调整?(招标文件120121页)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坐席控制台系统中所含的“其他器材中的25、公安网交换机;26、视频转网交换机”等所含参数能否做出调整?(招标文件133页)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参数IP语音系统所含的“1IP语音系统交换机;10、公安网交换机” 等所含参数能否做出调整。(招标文件138页)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评分标准(P37)中要求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资质证书,得2分。ITSS证书的服务范围是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服务范围是提供系统集成工程运维服务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两者都具有信息技术运行维护服务,此项目为系统集成工程类项目。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ITSS资质证书或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评分标准要求: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资质证书,得2分。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证书主要是IT咨询服务的标准体系与本次采购项目没有关系, 建议删除此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评分标准要求:具有CMMI3级认证证书的得0.5分,CMMI4级认证证书的得1分,CMMI5级认证证书的得2分。CMMI认证是某国政府联合某大学共同开发的一套认证模型。在国外的政府采购项目中CMMI并不是作为一项强制性标准,仅仅作为建议性参考。建议更改为:具有CMMI3级及以上认证证书的得2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技术力量(P38)中要求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具有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的,得2分。

网络工程师与网络规划设计师都是从事网络的设计工作的,建议修改为:项目组成员具有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或网络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答:网络工程师与网络规划设计师是递进关系,网络规划设计师等级、水平高于网络工程师。根据本项目对网络设计的要求,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技术力量(P38)的第3项要求不变。

8、招标项目文件中的第四条评标办法中第二项评分标准(以下简称“评分标准”)

 “获得过省级或部级(含)以上颁发的公安行业信息化系统科学技术奖励的,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中投标人有无获得过省级或部级(含)以上颁发的公安行业信息化系统科学技术奖励与项目中标后能否履行合同无关,此条可否调整。

答:本项目作为公安信息化系统创新项目,定制化功能多,软件复杂度高,系统关联性强,公安业务介入深,对技术攻关、研发、创新能力要求较高。获得过省级或部级(含)以上颁发的公安行业信息化系统科学技术奖励,能够体现投标人在该领域内的创新和研发等能力。此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9、关于招标文件第38页评分标准第8项研发能力认证“获得过省级或部级(含)以上颁发的公安行业信息化系统科学技术奖励的,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因为此项考虑的是研发能力认证,以荣誉证书来体现有点不足够有说服力,荣誉证书一般都是有市政府或者公安部部门颁发,并不能体现一家公司的研发能力,应该由专业部门出具的认证作为评分依据,故可否改成相关软件著作权作为评分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关于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要求已验收成功的项目案例,我们公司有今年刚签订,还在实施的项目,是否可以改为“如有在建工程,提供合同原件即可。”另外只是单纯的要求公安系统内的业绩,要求太过狭窄,其它相近行业内的,比如城管,救灾,运动会等类似项目的相关应急指挥案例也可以证明我们的项目经验和能力,这其中大多数也是涉及到保密类项目,请考虑将 “公安系统”改为“相关行业”。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1、评分标准要求: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证书的得0.5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证书的得1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的得2分。可否更改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得2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招标文件要求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可否更改为:同时具有ISO质量、环境、健康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招标文件中研发能力(4分)评分标准中要求:获得过省级或部级(含)以上颁发的公安行业信息化系统科学技术奖励的,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获得过省级或部级(含)以上颁发的公安行业信息化系统科学技术奖励的范围太广,与本次招标项目没有关联性,建议此项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4、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资质中评分标准的第5条具有国家颁发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得1分”,而此项目非涉密项目,建议删除。(招标文件37)

答:删除此评分项。

15、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技术力量5)中要求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具有软件设计师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6)中要求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具有程序员证书的,每个得0.5分,最多得2分。软件设计师是原来的高级程序员,04年正式更名,而高级程序员比程序员的等级更高一些,我方认为以上两条重复计分,建议两条合并为:项目组成员具有软件设计师证书的,每个1分,共4分。

答:删除5)、6)两条评分项。

16、招标文件评分标准(P38)中要求:2011年至今,投标人须具有地市级(含)以上公安系统指挥或情报信息化系统项目业绩,并已验收成功。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的得1分、1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含)的得1分,2000万元(不含)以上的得3分。多个业绩可累计得分,记满6分为止。

建议改为:2011年至今,投标人须具有地市级(含)以上公安系统指挥或情报信息化系统项目业绩,并已验收成功。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的得1分、1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含)的得2分,2000万元(不含)以上的得3分。多个业绩可累计得分,记满6分为止。

答:本项目作为公安信息化系统创新项目,定制化功能多,软件复杂度高,系统关联性强,公安业务介入深。投标人须熟悉公安业务,了解公安业务流程,理解公安业务需求。此项分值修改为:2011年至今,投标人须具有地市级(含)以上公安信息化项目业绩,并已验收成功。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的得1分、1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含)的得2分,2000万元(不含)以上的得3分。多个业绩可累计得分,记满6分为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完整合同扫描件及验收报告扫描件,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不得分。

17、招标文件中现场讲解答疑部分(8分)、技术力量(17分)

从现场讲解答疑部分(8分)、技术力量(17分)部分可以认定本次项目招标的业务平台属于成熟型的业务平台,结合本次项目要求工期为90个工作日,可推断项目实施周期很紧。既然提到了现场演示、同时又涉及到接口方案系统迁移等内容,为何不增加演示部分内容及具有情指一体化相关的知识产权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交付,演示内容明确、同时要求具有情指一体化相关的知识产权比要求相关人员更能够有保障。建议更改为:现场讲解答疑部分(15分)根据现场操作演示进行软件及系统质量评分。优秀的得10-15分、良好的得5-9分、一般的得1-4分,不演示得0分。演示内容需包含:警情管理子系统,指挥调度子系统,情报分析子系统,勤务分析子系统,移动APP应用。

技术力量改为相关知识产权(10分),如:情指一体化平台等。

答:对“现场讲解答疑”分值做出调整,现场讲解答疑具体要求见答疑公告第27条内容。

18、大屏幕是指挥中心硬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未对大屏幕输入输出的接口数量有明确的描述,可导致投标人提供不同配置的设备,从而影响报价,请详细说明输入输出的接口类型和数量。DLP投影单元和图像拼接控制系统的技术要求,无法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达到的性能,市场上所有产品包括劣质产品均可以说满足,而专家无法评判是否满足要求,后期验收也没有依据,从而导致不公平竞争,建议投标时提供“DLP投影单元和图像拼接控制系统”技术参数的第三方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等予以证明。

答:(P119)图像拼接控制系统输入输出类型及数量现调整为:输出不少于60DVI信号。输入信号类型不少于60DVIVGA硬件编码接入,提供不低于4DVIVGA无压缩无编码采集输入,不少于601080P流媒体同时上屏显示,不低于60路计算机信号一键推送上屏显示。

招标文件“3.2.1.4大屏厂商资质要求”章节中另加入:供货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DLP投影单元和图像拼接控制系统技术参数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合格检测报告,且技术参数须达到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若不达标,业主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为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产品。

原招标文件内容“投标人需提供DLP投影单元、投影机、拼接处理系统的3C认证证书文件扫描件。”修改为:中标供应商供货前须向采购人提供DLP投影单元、投影机、拼接处理系统的3C认证证书供标后核查。

19、招标文件对“智能超高分辨率可视化应用系统软件”的功能进行了详细描述,且要求和大屏属于同一厂商,所有的大屏公司都可以开发或与他人合作开发,为了确保系统软件的成熟性和稳定性,建议要求投标时提供该系统软件产品的著作权证书。

答:由于大屏幕显示与智能超高分辨率可视化应用系统软件均为本项目重要产品和功能,两者需要高度融合、相互支撑。为确保大屏幕与该软件系统无缝对接、有效稳定,现将招标文件“3.2.1.4大屏厂商资质要求”章节中另加入:供货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大屏幕厂商自主开发的智能超高分辨率可视化应用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供标后核查。

20、招标文件辅助支撑系统建设所含的“3.2.3.2.1 UPS技术规格数中的超强带载能力:带超前功率因数负载不降额;满载时系统效率大于等于 95%(提供用户 手册发热和功耗数据以及泰尔认证测试报告数据,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此项要求建议删除。(招标文件146页)

答:删除此项要求。

21、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第144页,最后一行,要求防雷产品必须采用安徽省气象局已经备案品牌和型号,请给出备案清单,以供我们选择厂家和产品。

答:删除此项要求。

22、招标清单辅助支撑系统建设所含的“3.2.3.2.2 机房专用空调技术要求中技术规格数中1、涡旋式压缩机,能效比高,运行可靠;大表面积的 V 型蒸发器盘管,使热交换更快,更有效率;2、具备远红外加湿系统,湿度控制精确,可以适应各种水质,清洗维护方便;”建议删除此条要求。(招标文件148页)

答:删除此项要求。

23、招标清单辅助支撑系统建设所含的“3.2.3.2.2 机房专用空调技术要求中技术规格数中要求所投产品必须通过3C认真(采购人保留标后核查相关证书原件的权利)。”而国家在3C强制认证规定时,主要是指30KW以下的精密空调,30KW以上无强制3C认证要求,建议取消该证书。(招标文件149页)

答:删除此项要求。

24、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第147页,最后一行,设备生产厂商必须具有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格证书,我们现询的做精密空调的厂商大多无此类资质,请提供至少三家具有此资质的厂家以供我们选择。

答:具有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格证书的厂家有艾默生、艾维克、艾特网能、APC等。提供产品不限于上述厂家,仅供参考。

25、招标文件第35页初审表中第11项人员配备要求,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此项的内容是否对应评分标准里面要求的人员证书?如果评分中有一个证书不满足?是否会被列为废标?请明示此人员配备要求是什么内容?

答: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供应商近3个月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及各人员对应的证书扫描件的不得分,但不构成废标条件。

人员配备要求:本项目团队不能少于20人,为本项目配备20人(不含)至30人团队的,得1分;配备30人(含)至50人团队的,得2分;配备50人(含)以上项目团队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供应商近3个月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及各人员对应的证书扫描件。

26、现场演示,因为是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演示,现场环境对于演示不是很理想,当场布置演示需要搭建时间,是否可以提前一天到现场搭建现场环境?

答:不提供提前搭建环境,现场讲解答疑具体要求见答疑公告第27条内容。

27、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调整为: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分分值(70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人资质

8分)

0-8

1) 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资质证书,得2分。

2) 具有CMMI3级认证证书的得0.5分,CMMI4级认证证书的得1分,CMMI5级认证证书的得2分。

3) 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证书的得0.5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证书的得1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的得2分。

4) 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不得分。

2

技术方案

9分)

0-4

评委会根据总体技术方案的完整性、整合度、功能符合度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度酌情打分。一般的得1分、较好的得3分、优秀的得4分。

投标文件中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

0-5

系统接口方案中涉及省厅、交警、消防、视频、情报等相关公安业务的开发,甲方仅负责业务协调,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开发方案,评委会根据方案描述的合理性、可靠性、完整性酌情打分,一般的得2分、较好的得4分、优秀的得5分。

投标文件中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

3

现场讲解答疑(13分)

0-13

现场讲解答疑主要包括:1、指挥、情报、勤务主要功能;2、接口方案;3、综合显示系统软件自主开发应用;4、系统迁移及割接;5、售后服务。同时现场对专家提出问题予以解答,评委会根据演示、答疑的合理性、完整性酌情打分,一般的得2-4分、较好的得5-8分、优秀的得9-13分,未讲解的不得分。

现场讲解演示的形式由投标供应商自行确定,现场讲解的顺序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到顺序抽签决定,现场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

项目实施方案(10分)

0-5

项目实施方案应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等,有详尽合理的实施计划安排、测试与验收计划、质量保证计划和标准,实施方案考虑周全、重点突出等。评委会根据投标文件中实施方案的内容酌情打分,一般的得1分、较好的得3分、优秀的得5分。

投标文件中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

0-5

项目实施前,110报警服务台需从市局4楼指挥大厅搬迁至6楼临时指挥大厅,原有机房设备、线路等迁移至4楼信息中心机房。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过渡方案,评委会根据过渡方案的科学性、安全性酌情打分,一般的得1分、较好的得3分、优秀的得5分。

投标文件中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

5

售后服务方案(5分)

0-3

评委会根据售后服务承诺的范围和完善程度:包括保修、服务标准,人员配备,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方式及保障措施,服务网点远近(以工商注册为准)等内容酌情打分,一般的得1分、较好的得2分、优秀的得3分。

投标文件中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

0-2

投标文件中对软件部分提供免费的维保升级服务承诺,包括系统功能的修改、完善、增加及接口开发等。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软件部分免费的维保升级服务达到5年的得2分,5年以下的不得分。

6

技术力量

13分)

0-13

1)项目经理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证书的,得2分;该项目经理担任过已验收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且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得2分。

2)项目组成员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的,得2分。

3)项目组成员具有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的,得2分。

4)项目组成员具有Oracle OCP认证工程师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

5)本项目团队不能少于20人,为本项目配备20人(不含)至30人团队的,得1分;配备30人(含)至50人团队的,得2分;配备50人(含)以上项目团队的得3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供应商近3个月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及各人员对应的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7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

6分)

0-6

2011年至今,投标人须具有地市级(含)以上公安系统指挥或情报信息化系统项目业绩,并已验收成功。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的得1分、1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含)的得2分、2000万元(不含)以上的得3分。多个业绩可累计得分,记满6分为止。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完整合同扫描件及验收报告扫描件,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不得分。

8

研发能力认证(4分)

0-4

获得过省级或部级(含)以上颁发的公安行业信息化系统科学技术奖励的,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奖励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9

财务状况

2分)

0-2

投标供应商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评委会根据投标人的净资产、负债率、流动资金及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情况等酌情打分。

财务状况一般的得1分、财务状况较好的得2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年度会计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价格分

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传真:0551- 66223674                                   

网址: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1110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11.10.doc